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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共同贷款人是啥意思啊?

发布时间:2024-03-27 19:52:43 作者: 乐鱼平台登录

  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时候,很多夫妻都会为在“贷款人”一栏里填入谁的名字犯难。银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前来申请住房贷款的大刘夫妇,“贷款人”里只能填入他们中的一位的姓名,由他或是她来充当我们常说的“主贷人”,而另外一位可当作共同贷款人,一起承担贷款。

  由谁来做“主贷人”?很多夫妻都觉得,房屋按揭款其实是两个人一起来偿还,不用分什么你我,填谁的名字都一样。大刘的太太还打趣道:“你来做主贷人吧!要是以后你有了外心,住房贷款也就由你一个人来扛,算是对你的惩罚。”·

  其实,人类对于这种“主贷人”和“共同贷款人”的认识上,还有许多不甚了解的地方和误区。在确定夫妻中的哪一位做“主贷人”的问题上,也有不少需要我们来关注和考虑的细节。·

  银行的业内人士和记者说,“主贷”和“参贷”都是不标准的称法。在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可当作“共同贷款人”。对于“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为“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所有者之一。但是,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当作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举个例子,即使大刘夫妇购买的住房产权证上只有大刘的姓名,刘太太也能申请成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为什么要设立“共同参贷人”呢?主要的原因主要在于扩大贷款的额度。现在不少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的时候,都要求每个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一半。像大刘家申请的住房贷款,每个月需要还款3500元,而大刘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够达到银行的这项要求。刘太太一起来贷款的话,这样的一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虽然在教育学习管理机关工作的刘太太月收入不高,2500元上下,但是两位贷款人的月收入和达到了8500元,超过了每月还贷额的两倍7000元,因此符合了银行发放贷款的基础要求,如果其他条件都满足的话,他们就可以成功地申请到银行贷款了。·

  还有一个需要我们来关注的因素当然就是住房公积金。夫妻一起去申请住房贷款,能大大的提升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商业住房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低1.07个百分点,夫妻共同申请住房贷款,能够正常的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比例提高了,为住房贷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会减少。·

  1.房产证上写你一个名字,他为担保方...如果写你们俩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你们共同所有的了.

  2房产证上写他的名字.以后他买房当然是二套房....对他买房要是按揭有点影响(银行贷款利息)

  3.共同还款人解除,当然要贷款还清...如果你提前手上有20w..就提前去银行还调..后期的利息就没有了...如果把他名字加上,以后改成你一个的名字,还要他的同意..要到当地房管局做权属变更...(这样情况算一半过户了){

  建议有关问题到想要按揭的银行去咨询....你所购买的小区开发商应该给你代办手续的.....去开发商和银行 ...

  共同还款人是指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本息时的第二还款人,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

  共同还款人一般是借款人同户口下的直属亲戚,如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或有经济来往公司和公司法人的股东们等……与担保人相似但又不同于担保人。它可以在不经过法律诉讼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债务时直接要求共同还款人履行还偿借款人银行债务的义务。一般共同还款人是在银行认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够、存在无法按时足量还款的可能性,因此要求借款人找共同还款人。

  假设有个人借钱买房,贷款的时候找了另外一个人作为共同贷款人,当买房的人没有很好的方法还清贷款的时候,作为共同贷款人的人就必须要代其还清贷款。

  共同贷款人的责任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当初借了钱出去的一方想要收回贷款的时候,他可完全向借款人和共同贷款人中的任意一人要求还全部的贷款,所以当借钱的那个人没钱还款,自然就会来找共同贷款人来要求还款了,贷款的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而担保就有点不一样了,担保在申请的时候分为两种形式: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办理后协议里没有明确说明的时候,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会规定担保为连带担保。当你的合同里没有明确说明你的担保属于一般担保的时候,法律都是默认按照连带担保处理的。

  按照法律规定,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这一点上和共同贷款人非常相似,也是因此会让很多人混淆共同贷款人和担保人的地方。而一般担保才会在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够满足后,向担保人主张。所以说,贷款的时候务必看清楚自己在贷款中的身份,才不会搞错自己要承担的责任。

  当借款人不还款的时候,权利人可以向借款人和共同贷款人中的任意一人要求还全部的贷款,所以当借钱的那个人没钱还款,自然就会来找共同贷款人来要求还款,贷款的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在买房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共同贷款人也是能带来不少优势的。现在不少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的时候,都要求每个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一半。通常情况下,如果只让小两口中的一人承担贷款的话,往往普通收入的家庭单人的收入很难满足这一条件,而两个人的话,就很容易达到要求了。并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如果是夫妻共同申请的话还能提高贷款的额度。公积金贷款的好处想必是不用多解释了,在公积金贷款上能拿到更多的钱,这种好事想必没有人会不接受的。

  买的是刚开发的新房子,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小两口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

  贷款手续需要:买卖小两口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

  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时需要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网签合同后就要到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出证后办理抵押登记、到银行支取贷款。

  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时候,很多夫妻都会为在“贷款人”一栏里填入谁的名字犯难。银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前来申请住房贷款的大刘夫妇,“贷款人”里只能填入他们中的一位的姓名,由他或是她来充当我们常说的“主贷人”,而另外一位可当作共同贷款人,一起承担贷款。

  由谁来做“主贷人”?很多夫妻都觉得,房屋按揭款其实是两个人一起来偿还,不用分什么你我,填谁的名字都一样。大刘的太太还打趣道:“你来做主贷人吧!要是以后你有了外心,住房贷款也就由你一个人来扛,算是对你的惩罚。”·

  其实,人类对于这种“主贷人”和“共同贷款人”的认识上,还有许多不甚了解的地方和误区。在确定夫妻中的哪一位做“主贷人”的问题上,也有不少需要我们来关注和考虑的细节。·

  银行的业内人士和记者说,“主贷”和“参贷”都是不标准的称法。在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可当作“共同贷款人”。对于“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为“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所有者之一。但是,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当作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举个例子,即使大刘夫妇购买的住房产权证上只有大刘的姓名,刘太太也能申请成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为什么要设立“共同参贷人”呢?主要的原因主要在于扩大贷款的额度。现在不少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的时候,都要求每个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一半。像大刘家申请的住房贷款,每个月需要还款3500元,而大刘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够达到银行的这项要求。刘太太一起来贷款的话,这样的一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虽然在教育学习管理机关工作的刘太太月收入不高,2500元上下,但是两位贷款人的月收入和达到了8500元,超过了每月还贷额的两倍7000元,因此符合了银行发放贷款的基础要求,如果其他条件都满足的话,他们就可以成功地申请到银行贷款了。·

  还有一个需要我们来关注的因素当然就是住房公积金。夫妻一起去申请住房贷款,能大大的提升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商业住房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低1.07个百分点,夫妻共同申请住房贷款,能够正常的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比例提高了,为住房贷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会减少。·

  3、选征信情况较好的一方,如果主贷人的征信出了问题,银行极易拒贷。当然,作为共同贷款人的另一方,如果征信不良,也不利于贷到款。

  根据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作为主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小两口共同申请的,那么一方为主贷人,另一方为参贷人;并且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必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只可作为参贷人。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小两口同时到场。,正常的情况下,共同买房时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2、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一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3、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反映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