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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3-26 05:30:32 作者: 乐鱼平台登录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00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11%。

  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主体业务为纸包装、木包装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从包装设计、生产、物流到现场包装“一体化”服务。包装工业作为服务型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我们国家包装工业的快速发展,包装生产在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作用的日益显现,包装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体系,其发展已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国年产量居世界前列的包装制品是瓦楞纸板、塑料编织袋、复合软包装、金属桶,其中瓦楞纸板的产量高居世界第二位。

  公司主要包装产品为瓦楞包装和木包装,分别所属纸包装行业和竹木包装行业。从包装行业整体来看,“上游窄、下游广”的特点比较明显,上游为各种原材料生产厂商,主要原材料有箱板纸、瓦楞纸、木材、胶合板等;下游为众多纸包装产品和竹木包装产品应用行业。纸包装产品通常用于食品、饮料、电子信息产品、日化产品、家用电器及快递、电商行业;木质包装产品通常用于机械与电气设备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大型成套和专用设备制造、重型机械制造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目前我们国家包装行业已经建立起稳定的生产规模,但行业的集中度比较低,仍处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充分竞争阶段。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成立了稳定强大的客户资源,目前拥有包括众多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知名客户资源。公司长期为中国包装联合会纸制品包装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公司的包装箱还获得了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2022年,获得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颁发的“长三角区域印刷业一体化发展升级:上海印刷优势企业”,2022年2月,加入上海市商标品牌协会,2022年8月,成为中国包装联合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2022年国内9家工厂全部通过了FSC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体业务为纸包装、木包装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从包装设计、生产、物流到现场包装“一体化”服务。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与2021年相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的主体业务为从事轻型包装产品与重型包装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包装产品研制设计、整体包装方案优化、第三方采购与包装产品物流配送、供应商库存管理以及辅助包装作业等包装一体化服务。

  公司的主要系列新产品为轻型包装产品和重型包装产品,其中轻型包装产品为轻型瓦楞包装产品,重型包装产品有重型瓦楞包装产品、木制品包装产品以及各类组合包装产品。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公司产品的包装标的对象主要是能源电气、汽车零部件、电梯、复印影像、电子通信、空调洁具、食品快消及化工等行业,普遍拥有较大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将业务领域延伸至新能源汽车、快递物流、生物医药等行业。

  公司是上海地区众多包装企业中最早树立“整体包装解决方案”经营理念的包装供应商之一。公司通过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陆续完善和建立了包装设计部门、国内领先的包装测试中心、供应商库存管理系统等服务于“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所需的业务平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整体包装方案优化与包装材料选择、产品研制与设计、产品测试与质量检验、产品生产制造、第三方采购、JIT 模式物流配送、客户现场辅助包装作业等一系列服务,融入了与客户包装环节相关的全过程。

  公司推行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是对传统经营模式的创新,其核心是在传统包装行业为客户提供单一产品生产制造的基础上,对客户产品相关的包装环节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支持。“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具备可以帮助客户实现包装方案优化、降低包装相关经营与管理成本、提高其产品包装作业效率、提供客户产品包装环保性能、缩短新产品上市周期、优化产品宣传效果等优势,受到客户的广泛青睐,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对采购工作实行集中采购、专业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公司采购范围有:生产所需原材料、包装辅料、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等。

  公司生产模式是为客户“量身定做”的定制生产模式,具体流程为:销售部门接受并确认客户订单后,输入公司生产管理系统,协同技术部确认客户订单生产方案,系统会自动生成生产工单,实施原材料采购、完成生产准备,生产部获得生产任务单后,负责安排生产任务,生产车间根据生产任务的要求,领取各种原材料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由品管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最后贴上分类标签,办理入库手续。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以销定产模式,按照每个客户需求和订单分批次供货,由销售部负责向客户进行产品营销售卖,技术部、品保部与销售部密切合作,跟踪所销售产品质量及客户反馈,并与客户及时做沟通调整、确定生产计划。公司与主要客户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供货价格由双方参考原材料价格变更趋势以及同种类型的产品的市场行情报价水平协商确定。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9,303.59万元,同比上涨8.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36.24万元,同比上涨71.7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8元,同比上涨8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5.00%,同比上升1.97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邮件、传真、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更有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并且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监督审核,认为公司成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真实的情况需要,并能得到一定效果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规范、线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真实的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徐国祥先生,1960年3月出生,员,经济学博士,国家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上海海运学院管理系讲师;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等。现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教授、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 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统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社会调查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分中心主任等职务。2011年9月至 2011年10月任企业独立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程兆良先生,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4年4月,中国人民第3521工厂工作;2004年4月至2007年3月历任上海(闵行)爱生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07年3月至2011年9月历任新通联有限品质管理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质量中心总监、总经理助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传真、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362,429.80元,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1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公司的发展的策略及未来规划,为拓宽公司市场领域,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上海钢联木材数据有限公司(暂定名)。上海钢联木材数据有限公司未来拟主要是做木材行业数据采集、分析、咨询、会展等服务。

  根据公司的发展的策略,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拟决定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衍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伟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并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办理清算和注销等相关事宜。

  近日,公司首席财务官占翠翠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身体原因,占翠翠女士申请辞去公司首席财务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占翠翠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经公司CEO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聘任黄玉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一职,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黄玉,女,1973年10月23日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1995年毕业于河海大学涉外经济贸易专业,1995年7月至2003年6月,任常州澄宇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3年7月至2007年9月,任奥克斯空调苏南区域财务经理,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力合股份杭州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香港宏安集团常州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6月至2016年8月,用友网络分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奇柯集团首席财务官,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5月至2023年4月,任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内审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362,429.8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0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各样的因素,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赞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更有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真实的情况,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